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