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 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 阳侯勃为衡山 王,阳周侯赐为庐 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 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