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