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