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