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