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