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