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