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 之不信, 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 ,辄予五十金 ,以明不欺。 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