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