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