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 秦,因以瑕衅 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 矣。斯知 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 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 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 而被五刑死,察其 本,乃与俗议之 异。不然,斯之 功且与周、召 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