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