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