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 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