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