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 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 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 ,忠之节 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 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