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遂 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