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