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 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乃召 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 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 ,怠弃三正,天 用剿绝其命 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 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 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不 用命,僇于社,予则 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