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