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 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 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 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