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