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