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