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