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