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迁为御史大夫,请诸侯之罪 过,削其地,收其枝郡。 奏上,上令公卿 列侯宗室集 议,莫敢难,独窦 婴争之,由此与错有卻。错所更令三十章,诸侯皆諠 譁疾晁错。错父闻之,从 颍川来,谓错曰:“上初即位,公为政用事,侵削诸侯, 别疏人骨肉,人口议多怨公者,何也? ”晁错曰 :“固也。不如此,天子不尊,宗庙不安。”错 父曰:“刘氏安矣 ,而晁氏危矣,吾去公归矣!”遂饮药死,曰:“吾不 忍见祸及吾身。 ”死十馀日, 吴楚七国果 反,以诛错 为名。及窦婴、袁盎进说, 上令晁错衣朝衣斩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