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