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 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 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 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 不应天道四时 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 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 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 也,以故死。所 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 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 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 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