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