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 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 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