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 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