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 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 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