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