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