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