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 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 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 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 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卿请逮 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 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 杀淮南中尉, 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 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 ,王自度 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 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 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 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 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 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 ,言上无 男,汉不治,即喜; 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 ,以为妄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