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