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