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 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 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 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 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