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 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