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