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