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 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