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 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 召与戏。被一再辞 让,误中太子。太 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 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 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 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 。王使人上 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 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 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 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 王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 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 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 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 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 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 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 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