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