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