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 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 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